水土保持系大學部及研究所之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

教育目標核心能力


1.強化人格素養、提升職本學能。
2.熟悉法令規範、注重工程倫理。
3.具備環境資源保育理念,與國
際觀建立。
1.具備應用科學、數學及工程學識之
能力。
2.具備工程設計營造、撰寫計畫之能
力與邏輯表達之能力。
3.具備熟悉工程實務應用軟體操作之
能力。
4.具備整合環境資源保育與生態規劃
設計之能力。
5.具備溝通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6.具備現地調查與問題分析之能力。
7.具備終身學習與國際觀建立。
8.熟悉法令規範及工程與學術倫理。


1.具備活用水土保持相關領域之進
階專業知能。
2.強化學生獨立思考能力、資料收
集、劃整合與實作執行知能力。
3.具備跨領域整合與團隊合作知工
作紀律涵養、以及了解工程科技
與水土保持技術之趨勢。
1.具備水土保持專業知識應用之能力。
2.執行專題研究與撰寫專業論文
之能力。
3.具備發掘問題與處理分析之。
4.具備管理、領導團隊合作與有效溝
通之能力。
5.具備終身學習與國際接軌之能力。
6.瞭解國內外水土保持與永續發展議
題。
7.熟悉法令規範及工程與學術倫理。